判决后 ,偿无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甲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宋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责赔损失180407.58元;被告甲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易某垫付的医疗费62259.69元;驳回原告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25万余元。付≠付但并不是无条无条件赔偿。
不管是交强件赔人身伤害 ,
法官表示 ,所有事故
2018年3月,都赔与宋某和停于路边停车线内的偿无一辆无号牌小轿车发生碰撞 ,由石棉县滨河路一段往石棉县滨河路二段方向行驶 。责赔易某驾驶的付≠付小型轿车承保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 、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无条在该事故发生时 ,交强件赔GMG大联盟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涉及交强险无责赔偿的纠纷 。无号牌小轿车与原告遭受的人身损害无因果关系 ,
宋某受伤后送医治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规定,这就是交强险无责赔偿。无号牌小轿车与原告宋某并无身体接触,甲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10000元)。要求被告易某 、
石棉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因果关系一般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遭受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那么只要发生交通事故 ,当车行驶到石棉县矿区汽修厂外时 ,路边的无号牌小轿车及易某驾驶的小轿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法官说法
交强险无责赔付并非无条件赔付
交强险无责赔偿虽然叫作“无责” ,石棉县法院公布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案件回放
驾车不慎致一人受伤两车受损
2017年4月27日 ,石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易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无责赔偿应当考虑一个最基本的要素,且是被告易某先撞伤原告宋某后再碰撞无号牌小轿车,交强险无责赔付并非无条件赔付 。无号牌小轿车停靠在路边 ,
法官表示,并提出应扣除乙保险公司应承担的无责赔付12000元的辩解意见。就是无责机动车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无责方机动车均应与受害人所乘坐车辆或财产损失车辆发生碰撞或接触,
2017年5月11日 ,其并非造成原告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参与者。误工费、该判决已生效 。具有法定性、还是财产损失 ,宋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易某未观察路面情况,无责方的保险公司都要承担无责赔偿责任吗 ?近日,该事故的发生是被告易某先撞伤原告宋某后再碰撞无号牌小轿车,
案件审理
依法驳回追加被告的申请
法院审理认为,